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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12-10 14:02:22
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优化农资市场秩序,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而引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加强源头治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利用乡镇逢场销售旺季时间对乡镇种子经营门店进行检查,力争对辖区的川北农资市场、乡镇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检查经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应当在种子销售前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一是抓好城区代理商的备案,确保进入我区的种子全部备案,积极推动乡镇零售商的备案,对销售量大的乡镇零售商要列入重点备案对象;二是加强主要农作物的网上备案工作,确保水稻、玉米种子全部备案。对于非主要农作物,依据非主要农作物目录,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对种植面积大、经济价值高、生产风险大的非主要农作物要优先列入备案目录,做到应备尽备,不留死角。

(二)种子市场监管重点:春季以水稻、玉米等种子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三)农药市场监管重点:以春季主要农时所需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高毒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严查经营假劣农药、无农药登记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违法隐形添加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四)肥料市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本次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初开始到5月底结束。

1、1-2月开展种子售前备案预审工作;

2、2-3月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3、3-4月开展春季农药市场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4、5月底完成春季农资打假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效率。一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共同监管,联合作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实施信息共享,落实执法信息上报制度,大要案及时上报,做好检测与案件查处的有效衔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违法事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存档,有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的、抗拒执法检查及重大违法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五是建立举报工作机制,宣传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电话12316()。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控、及时立案、及时打击。六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三农”服务热线和广播、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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