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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薪酬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时间:2024-12-04 14:02:16
绩效薪酬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前言]绩效薪酬管理制度(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制度 篇一

一、工资薪金的节税技巧

1、充分发挥免税项目和免征额的税收挡板作用

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计税,因此,在员工年度应付工资总额大于等于年度免税项目和免征额的情况下,每月的应付工资,应当大于等于当月的免税项目和免征额合计,确保税收挡板的充分利用。

2、均衡每月的工资薪金,尽量避免超额税的发生

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一旦纳税年度内各月工资薪金出现较大波动,极易发生超额累进税而增加员工税收负担。在年度薪酬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撇开年终奖因素,若能通过合理的薪酬管理,均衡员工每个月的薪酬,可以分享到类似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

3、取利舍弊,合理安排年终奖的发放

是否发放年终奖,应当发放多少年终奖,从节税视角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不影响税收挡板作用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员工年度应付工资超过年度免税项目和免征额合计时,才可以考虑年终奖的发放,并且发放年终奖之后,每月的应付工资仍然要求大于等于免税项目及免征额的合计金额。

(2)规避年终奖临界点盲区原则。年终奖特定的计税方法,其税率确定和税额计算存在明显的数学缺陷,致使“馅饼”与“陷阱”并存。若使用得当,可以大大减轻员工的税收负担,但若使用不当而掉入纳税陷阱,反而会变成得不偿失的“冤大头”。“馅饼”:一是非特定行员工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税,从而减少了年度内正常工资薪金的税基,甚至还可以传导降低工资的适用税率;二是年终奖适用的税率,可以按除以12的商数确定,从而大大降低了适用税率,规避“超额税”的发生。“陷阱”:由于年终奖在计税时,少了11个速算扣除数,导致年终奖临界点盲区的产生,如表1所示。一旦突破某个临界点税率发放奖金,会大大增加税款,在盲区内,多发的奖金抵不上增加的税额。要使每分钱年终奖都掷地有声,必须避开盲区,并按照极值点发放年终奖。

(3)合理选择年终奖临界点原则。按临界点发放年终奖,虽然可以使得每分钱的年终奖得到最大的税后收益,但每个员工的薪酬水平不同,究竟应当按哪个临界点发放年终奖,最大限度地节税,则必须依靠纳税无差别点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笔者通过建立纳税无差别点模型,结合逐次测试法,得出4个年终奖纳税无差别点。利用纳税无差别点节税的方法如下:①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8000-83550元范围时,按18000元发放年终奖;②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83550-519000元范围时,按54000元发放年终奖;③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19000-627000元范围时,按108000元发放年终奖;④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27000-1452500元范围时,按40元发放年终奖;⑤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52500元时,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52500元之后,无法再找到纳税无差别点,说明无论年应纳税所得额有多高,按960000元及以上发放年终奖,其最大节税额依然低于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的节税额,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已到达节税极限。

二、薪酬方案的实证分析

1、薪酬计划实施方案

某事业单位员工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说明:①12月份的应付工资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9846元;②免税项目1-9月包括医疗保险、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10-12月份增加养老保险金;③其他扣款1月份包括失业保险金12元、工会费7.6元;2-9月份只包括工会费;10-12月份包括工会费7.6和职业年金408.74元;④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免税项目-3500元

2、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分析

(1)12月份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9846元被并入当月工资计税,没有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特定的节税方法,多纳税款1771.61元;

(2)1月份的失业保险金12元、10-12月份每月的职业年金408.74元,没有在税前扣除。税法规定,职工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由个人负担,在工资薪金中扣发的职业年金,根据财税[]103号,不超过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两项之和的4%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由于税基计算错误,导致相应月份分别增加税款3元、40.87元、69.86元、102.19元;

(3)9月份发生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多纳税款195.6元;

(4)由于没有均衡各月份的'工资薪金,导致大量“超额税”的发生;

(5)若该单位在实施员工薪酬方案前,能增强责任意识和节税意识,避免错漏,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大幅减少税款支出,提高员工的实际薪酬水平。比如在本方案中,首先正确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69999.94元,再比照纳税无差别点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并按国税发[]9号规定方法计税,剩余部分平均到每个月(69999.94-18000)÷12=4333.33元,计算出全年最低税额合计为4479.99元,可比实际节约税款支出4353.8元,降低税负49.29%。

三、嵌入节税目标的员工薪酬方案设计

1、薪酬方案嵌入节税目标的前提

(1)要协调好单位与员工的目标冲突。比如,为了激励员工,单位往往会根据自身目标需要确定员工的薪酬结构,采用按劳计酬方式发放工资、季度奖、半年奖、津贴等,导致员工不同月份的工资跌宕起伏,产生诸多“超额税”;再如在员工薪酬水平很低,本来无需纳税的情况下,要面子不要里子,不切实际安排发放年终奖,造成无端纳税。而员工虽然追求与自身价值相适应的薪酬待遇,但更关注单位是否真正能为自己着想,设法为自己最大限度地节税。

(2)要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节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运用不当还会有一定的风险。要让员工薪酬计划嵌入节税目标,不但要求单位人事、财会部门人员精通税收法律法规,更需要其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

(3)要具有灵活的薪酬管理制度。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计算纳税,避免“超额税”最好的方法就是尽可能根据每个员工的预计薪酬水平,先确定年终奖发放金额,剩余部分再设法均衡到每个月工资。要均衡每月工资,需要有灵活的薪酬管理制度作支撑。

2、嵌入节税目标的薪酬方案设计思路

(1)准确预计员工的薪酬水平。单位人事部门,可以根据行业薪酬平均水平,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性质、能力大小、价值高低,制定计酬标准,并量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确定其计划年度的薪酬水平;也可以根据上年度的薪酬执行情况,结合员工成长与薪酬增长因素,准确预计员工年薪。……此处隐藏10374个字……>七、工资特区

(一)高管的工资发放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副总裁实行“年薪制”,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年薪收入=基本年薪x50% +效益年薪x30%+年底分红x20%

基本年薪是指经营者年度的基本收入,按照基本年薪的80%分月支付,基本年薪的20%按月转入风险抵押金;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数xR,效益年薪在下一年度的1月31日之前予以支付:

R为经营者年度考核基数,其标准为:

(二)实习生的工资发放

鉴于实习生尚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对于实习生的工资劳动法与相关法律都没有规定,实习生工资一般都是根据企业与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来发放。本公司给实习生的工资发放是基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给与实习生发放的补助性工资,一般在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 —— 120%,具体根据实习协议来发放。

(三)试用期人员的工资发放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水平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试用期间工资水平为合同工资的90%;试用期为两个月的,第一个月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5%,第二个月为正式工资的90%,试用期为六个月的,第1、2个月;第3、4个月;第5、6个月试用员工工资分别为合同工资的85%、90%、95%。如果试用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x10%发放工资。

(四)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未全勤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

1、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2、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基本工资+奖金)×缺勤天数/20.83

八、薪资调整

公司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公司在本地区行业及劳动市场上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公司总裁办将在总裁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公司在对薪酬体系作全面评估后,对其作可能的修正以适应公司内部及行业、劳动市场的要求。

(一)整体薪资调整

1、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2、工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公司根据与绩效挂钩及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个人薪资调整

1、基于业绩、工作表现而引起的职位的变动而调薪。职位变动包括:晋级、晋等、晋职。

(1)晋级: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B级(良好)及以上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晋等: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3)晋职: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集团、下属公司及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呈报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

2、基于能力调薪。公司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公司业务需要的,公司能够认可的。

3、此外,发生一些其他的情况也会调薪。比如,公司对岗位重新评估,公司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九、薪酬的支付

(一)发放标准

1、支付周期

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发放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0号(若有遇节假日,提前到节假日前一工作日发放);工资的调整需要充分考虑公司所有职工的工作状况和公司当年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2、支付方式

以转账支付,直接打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下,且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二)应扣除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三)各类假期薪酬支付标准

1、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3、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职务津贴。

4、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5、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6、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其他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2、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综合办公室。

3、本制度由董事长核准。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薪酬管理内容 篇七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因完成工作而得到的周期性发放的货币性薪酬,其数额相对固定,企业通常是基于组织中岗位的相对价值来为特定职位确定相对价值,并根据工作或员工的技术水平,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的复杂程度,完成工作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环境等薪酬因素来确定基本工资的金额。

(2)可变薪酬。可变薪酬是指员工因部分或完全达到某一事先制定的工作目标来给予奖励的薪酬制度,这个目标是以个人或者团队或者企业业绩或是三者综合的预定标准来制定的,其实质就是将薪酬与绩效紧密结合,可以看作是对基本工资的调整,不稳定性是可变薪酬的特征,它的潜在盈利与潜在风险是并存的。

(3)间接薪酬。间接薪酬(或称之为福利薪酬)是指员工作为企业成员所享有的企业为员工将来的退休生活及一些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如疾病、事故)等所提供的经济保障,其费用部分或全部由企业承担,福利薪酬中有一部分是具有政府强制性的法定福利。如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等,另外一部分是自愿性的非固定福利,可由企业自行设置福利项目以作为对法定福利的补充。

(4)非货币性外在薪酬。非货币性外在薪酬包括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工作氖围和工作关系、引人注目的头衔、主管的赞美和肯定等,这里的工作环境指的是与工作融为一体的那些有形的必需品。而企业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关系和体现企业的认可和尊重等的常用形式包括:通过社交(如:员工的交谈、组织员工业余活动等)增进感情,旅游奖励,象征性奖励(如:勋章,奖杯,纪念品,T恤衫)等。

(5)内在薪酬。内在薪酬相对于外在薪酬而言,实际上就是员工从工作本身所获得的心理收入,即对工作的责任感,成就感,胜任感,富有价值的贡献和影响力等,企业可以通过工作设计、制度、人力资本流动政策等来执行内在薪酬,让员工从工作本身中得到最大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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