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 知行合一
——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果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大举措,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真正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果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以学铸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传承好对党忠诚的政治基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始终保持警醒警惕,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要将参加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作为提升党性修养的自我政治体检、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生动实践。坚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专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运用,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贯通融合,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基本原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考验挑战前定力坚强、在反腐斗争中行动坚决。
二、以学增智,不断增强斗争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在于把这一思想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树立本领恐慌意识,经常反思自身知识短板和不足,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机结合,特别是要将近几年我们党在各领域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监督执纪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全面研读、消化、吸收,克服学习碎片化、片面性,真正领悟其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战略部署,切实提升通过政治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扑下身子、深入一线,问计于民、向群众学习,多渠道、分层次、全方位了解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权力运行机制、廉政风险点,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提供有力支撑。要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积极参与斗争实践,充分把握斗争的时、度、效,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调整斗争策略,练就斗争的真本领、真功夫,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三、以学正风,持续推进自我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必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珍惜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荣光,积极投身教育整顿,扣好对党忠诚的扣子、用好祛污除尘的掸子、常照清正廉洁的镜子,持续推进自我革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学习教育中必须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坚持实体、程序并重,守住内容、对象、手段的边界,确保执纪执法权始终受到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
四、以学促干,切实强化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在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中,要立足派驻机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宗旨意识,推动学习教育环节不断走深走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全力以赴完成好党的二十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使命任务,做到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落实到哪里,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要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社会经济建设和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学会从小事情里把握大政治,用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善于在攻坚克难中体现敢做善成,在解决问题中体现落实成效,将学习教育的新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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