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编在岗且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人数:结合教育局评比条件按着年级部推荐人数1—2名。
三、评选条件:
1.副校级领导和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优秀教师的不参评;
2.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参与优秀教师评选;
3.修产假者不参评;
4.已晋升高级的教师可自愿放弃优秀教师评选。
四、德能勤绩工作赋分参考(满分100分):
(一)德(15分):
评分要点: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4. 工作作风正派、尊师爱生、团结同志、不搞团伙。
评分标准:
1. 政治学习不认真、相关材料上交不齐、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2. 党员教师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积极、相关材料上交不全、不及时、不认真的每次扣1分。(党办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3.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受到教育局、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违背师德师风者;在各级各类评选中拉帮结伙,拉选票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二)能(15分):
评分要点: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认真备课,教案规范,能领会新课标理念,并能贯彻于教学活动中;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3.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评分标准:
1. 按照《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过程管理得分的15%计算;(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2.发生过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三)勤(10分)
评分要点:
1. 能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 能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3. 能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无故旷课;
4. 能按学校要求达到满工作量。
评分标准:
1. 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
2. 请假累计1天扣0.5分;超过5天(不含5天),每天扣2分;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未达到满工作量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四)绩(60分):
1.教学成绩60分:联考考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优秀占60分,良好占50分;合格占30分。(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教务处负责提供数据给评比小组)
五、评选程序
1.由年级部按着要求进行投票推选确定入选人员。学校评选工作组按个人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优秀教师参评人员名单。
2.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审查、赋分,计算总分确定优秀教师参评名单并排序。
3.优秀教师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六、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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