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普陀区物价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价格调控政策措施
1、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按照省局要求,及时上报了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渡航船客运票价、部分景点门票等调整价格项目计划。同时,在上级暂停出台提价项目期间,严格按规定未出台任何提价项目。
2、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意见》,上半年我局把价格监测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经区编委批准,专门设立了区监测中心,并落实一名专职,一名兼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重新选定了14家农贸市场零售点为监测定点单位,并颁发了价格监测信息员聘书;上半年共上点采价85次,汇总上报51次,采集整理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48期,并编印监测月报,;同时,加强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对每月及重大节日期间主要食品价格及钢材、石油液化气、成品油、商品房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做好成本测算及动态分析工作。
3、落实稳定住房价格有关措施。按照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局认真清理了涉及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收费,建立了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并实施了对房地产价格的专项检查,为稳定我区住房价格,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出了一定努力。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首先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与审核,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对全区108家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近千项收费进行逐项校对审核,其次做好宣传与服务,采用电话联系、上门指导、提供格式样本等逐一予以落实。再是组织人员对各系统公示情况进行监督验收,对公示不完善的督促重新修正,通过努力,使我区的收费公示基本得到落实。
(三)积极组织对价格收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
2、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在重大节日,特别是春节、五一节期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品价格,公交车、航渡船价格及行李收费、车站、码头的标价及停车场的收费和价格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000余家,并发放价格诚信告诫书500余份,有效地稳定节日市场价格,同时,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购物环境,维护了我区的旅游市场形象。
(四)开展《价格法》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在《价格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了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发放《价格法》宣传资料、现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等一系列活动,并与东港街道莲安社区联动,举办了一场“价格联万家,情系你我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深入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价格联络员、乡镇价格监督员、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征求他们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受到他位的普遍好评。
(五)做好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
(六)认真扎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
上半年,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备高度,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大事来抓,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步骤到位,措施有力。从1月份开始,经过动员准备、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局注重针对性,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实践“活动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边学习、边整。通过教育活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学习风气明显好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解放,谋求发展的理念更加坚定,干事创业的精神更加振奋。有力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认真贯彻价格宏观调控政策。健全价格异常上涨应急机制,提高价格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好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措施,包括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成本监审,强化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等,有效遏制住房价大幅上涨的势头。
(二)适时疏导价格矛盾。对朱家尖、桃花等部份景点因设施完善要求调价,及海岛客运票价和六横中巴汽运票价,在认真做好成本监审,严格执行集体审价程序的基础上,适度适时予以调整,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三)巩固完善收费公示工作。一是组织“回头看”,促使各部门收费公示更趋规范完善,二是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社区价格监督组织作用,做好对涉农、社区价格和收费的长效管理。
(四)抓紧完成收费验审任务,按照年初对验审工作的总体安排,争取在7月份完成收费审验任务。并对通过验审发现的收费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五)继续加强对热点价格收费的监管
下半年重点将抓好四方面监督检查。一是第七届沙雕节、第三届沈家门渔港民间民俗大会、国庆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涉企、涉农、涉渔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和渔农民负担。三是加大对国家机关收费的检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抓好政府明令取消项目的跟踪检查,特别是进入办证中心的各局办的收费和标价公示。四是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巡查,重点组织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全区“价格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六)加强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克服当前工作中的困难,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使价格认证及拍卖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做好价格调研工作。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价格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一批海岛旅游价格、渔农村水价、海岛交通运价、住房价格等方面的调研课题,以科室为单位,落实任务,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以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方式、提高洞察力,推动价格管理各项工作。
二oo五年七月十十四日
【第2篇】2022年上半年物价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022年上半年,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努力贯彻落实省、市价格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和改进灾后重建物资价格、涉农价格监管,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2022年上半年物价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年初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议内容,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制定了《2022年全县价格工作要点》,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 ……此处隐藏45625个字……。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第15篇】物价局2022年上半年物价工作总结2022年上半年,全市物价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市委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个转变”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管理,整顿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尤其是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物价干部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服务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发展。
一、上半年全市价格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有关措施,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上半年,全市价格部门围绕省、市下达的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比省定4%的调控目标低1.2个百分点。一是继续实行了“两条控制线”政策。上半年,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暂停出台了政府提价项目,先后发出了《关于贯彻省物价局加强物价管理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确保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紧急通知》;二是继续发挥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吞吐调剂、平抑物价的作用。上半年市本级实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入库24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8.4%。在春节期间,动用60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在市城区设置了24个平价猪肉和蔬菜销售点,以每斤猪肉低于市价0.70元至0.90元和以每斤蔬菜均价低于市价30%—35%的价格供应市场,共销售猪肉334346斤,蔬菜538930斤,有效地平抑了节日市场蔬菜和猪肉价格。同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动用55万元副食品价调基金,慰问了市城区5613户特困群众,受益群众达到了15792人。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开展了以粮食、农资、旅游门票、客运价格为重点的市场调查与巡查工作,及时发布粮食、油菜籽、蚕茧、化肥、猪肉、公路客运、旅游和教育、医疗服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正确引导了公众消费。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路桥收费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对涪江二桥、三桥实行年票加次票收费改革方案的测算,在组织召开收费改革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向市政府上报了收费改革方案,6月下旬收费改革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可望下半年实施。同时,我们会同交通部门加强了市内渡口收费管理,清理并掌握了市内5个收费渡口的基本情况,在5月1日前对市城区猫儿洲等4处渡口的收费进行了规范,并督促经营者在5月1日按规定公示了收费标准。二是加强电价管理,研究了疏导电价矛盾措施。组织全市物价部门开展了地方电力企业电价情况的调查,摸清了全市电力企业的经营现状及电价结构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全市电力价格工作会议,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电价管理、疏导电价矛盾的具体措施。为推动城乡电网同价工作,对市内未制定同网同价方案的地方,作出了暂缓上调电力价格的制裁措施。三是全力做好了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对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收费高问题的重大决策,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了《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委托遂宁市鑫衡价格事务所为全市各级医疗单位印制了800册《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文件汇编。6月下旬,我们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对《遂宁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的贯彻执行进行了集中培训,为方案的顺利实施提前作好了准备。四是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核定了遂宁城区城市供水二次加压销售价格,较好地保证了火车站、广德寺等超过国家供水规定高程片区群众生产生活供水需要。同时,针对遂宁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多年未调整、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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