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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4-11-11 16:22:33
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本文共1906字]

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住建局全面落实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实行“日常巡查、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问题督查”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机制,坚持严管重罚,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要求,成立建筑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顶格处罚,综合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今年以来,共检查建筑工程项目共820余次,下达扬尘整改通知书218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55份,约谈了60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21家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暂停8个房开项目的网签手续。

(二)加强宣传,发挥示范作用。为进一步控制建筑施工扬尘,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要求,我局今年以来先后组织5次大范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调度会议施工现场动员大会,全市大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上通报了近期检查情况,宣贯了新制定的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目责任主体认识再提高、扬尘治理投入再加大、防治措施再加强,确保六个百分百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提高标准,分阶段抓重点。为高标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各项工作措施,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水平,根据全市建筑工地实际和当前形势,我局前后印发了《滁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文件强化项目开工至竣工全过程、全覆盖的扬尘治理管控,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八有”,通过精细管理、精准发力,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有规可依、标准统一。

(四)科技监管,建立长效化机制。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技防到位,人防跟进。设置扬尘治理监控大屏调度室,安排专人监控施工现场工作动态。目前,全市65个微型站点的建筑工地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多数项目安装球型监控,实现了实时监控、实时抓拍、实时报警、实时处理的强大功能。

二、问题分析

(一)相关企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特别是房产开发商)扬尘防治首要责任落实不力,盲目抢赶工期,违反建设基本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初期场地平整土方作业分包对土方运输队伍不能有效管理,后期附属设施施工时,各种管线专业队伍交叉施工,统筹不力。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动态防控措施较弱,如部分工地硬化、冲洗设施有损坏现象,进行修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净车出场自律性不强,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程产生的黄土裸露及时覆盖不到位;项目出入口市政道路未安排专人进行保洁,现场围挡封闭不到位或破损严重。

(二)属地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部分县(市、区)监管力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管,存在部分项目扬尘治理标准不高,被督查后才进行被动整改,没有主动作为、主动治理,容易出现反弹,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三)网格化管理还需加强。网格化监管标准高、项目多、程序规范,必然需要一定的监管力量,而基层监管人员较少,需完成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文明创建等重要工作任务,导致网格化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三、明年打算

(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督促各县(市、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明确扬尘防治的职责分工,承担起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规章制度,确保大气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市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为落实层级管理,传导压力,我局将定期对各县(市、区)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督查,督促各建设局深入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一是加大巡查督查频次,工作日加休息日不间断开展扬尘治理检查。二是突出对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点附近工地的监管,建立监管台账,发现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逐项销号,其中一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列为每日巡查对象重点监控,三是要求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物料覆盖,确保无抛洒滴漏。现场降尘、除尘装备配备齐全,有效整治工地扬尘污染,做到一步到位、永不反弹。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加强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管理,从重从严联动查处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行为。

(二)加大处罚曝光力度。检查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约谈企业责任人,告诫其违法行为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对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直至清理出滁州市建筑市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项目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的工地,发布通报并在网站、报纸、电台、微信等媒体上曝光其不良行为。促使各项目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意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文明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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