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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网络理财乱象丛生四方面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时间:2024-11-20 01:08:10
基层反映:网络理财乱象丛生四方面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基层反映:网络理财乱象丛生四方面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近几年,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传统诈骗手法和套路也“与时俱进”,打着理财、私募、期权、民族资产解冻、比特币、区块链、量子科技等披着高收益的外表蒙蔽投资者的眼睛,导致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涉案额度之大、涉众之多屡创新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虚假理财平台诈骗。搭设仿冒正规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网站、APP,再通过网络渠道,以“高收益”“利润丰厚”吸引投资者,打着股票、外汇、贵金属、数字货币、影视投资等项目名义,事主先期投入少量资金,诈骗分子先让其获取小利骗取信任,并用直播教程对事主进行洗脑,让当事人看见群里其他人每天都在赚钱,利用人们对赚钱的渴望,实施诈骗,待事主投入大额资金后,资金便被骗子快速层层流转、洗白、分赃,再难觅其踪影。

二是网络传销骗局多变。依托互联网的网上理财传销,打着“消费返利”“资金互助”“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金钱游戏”等幌子,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军民融合”等名义,推出一系列所谓“数字货币”,大肆发展传销。网络传销和普通传销活动的核心相同,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建立层级计酬。用高息、高回报,诱骗普通人拉亲友加入传销组织,目的就是“让事主手中的钱交给他”。

三是理财产品存洗钱风险。网络理财产品大多是支付机构同基金公司合作,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为依托进行销售的货币基金,综合了货币基金的资金收益功能和支付机构的消费支付功能,使得用户在把大量闲置资金投入其中从而获得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的同时,能够方便地使用这些资金进行消费,具有低门槛、高回报、操作方便、流动性强等特征。通过网络进行开户使得交易主体客户身份信息难以真正有效识别,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功能使得资金流向更为复杂,支付账户的实施到账功能使得资金转移更加迅速。因此,网络理财产品可能带来的洗钱风险不容小觑。

四是放大“非法集资”风险。一些公司普遍通过一种名为“债权转让”的方式,规避了我国法律中禁止“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监管。个人一对一的“债权转让”是合理的也是法律应该保护的,但是大规模的、多对多的“债权转让”中,理财公司相当于建立了“资金池”,承担了与银行类似的角色。不排除有些人以“债权转让”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由于这个市场已至少数以百亿计,且地域性较强,一旦出现理财公司控制人“携款跑路”的情况,后果将难以设想,甚至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对策建议

一是设立专门监管账户。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线下网络理财”市场进行研判,对“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出台关于“大批量债权转让”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行业规范。对规模较大的、以“债权转让”为基础的理财公司,通过统一要求在银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等方式进行严格监管。

二是规范支付机构管理。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支付机构的行业特点,涉及风险因素子项和参考权重,向支付机构提供更加细分的客户风险分类指引,从而指导支付机构制定更符合自身行业特性、科学、有效的客户风险分类标准。

三是加强网络“理财课”监管。对虚假宣传、诱导贷款买课等行为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对于问题理财教育机构不仅要对违法者形成有效打击,也要让相关平台、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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